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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商标注册中应该注意哪些商标风险?

作者:淮北春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15 08:27:16

商标注册应注意什么?注册35个类别是否需要很长时间的犹豫?如果我们想注册一个商标,就需要按照具体的流程来处理。一般来说,注册商标要花很长时间,处理起来可能更复杂。那么在淮北商标注册中应该注意哪些商标风险呢?

1.如果你想注册一个商标,你必须首先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商标名称或标志。(商标可以是文本、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徽标或颜色组合)。

2.确定商标注册方式:是否到市国家商标局注册?或者到商标代理机构注册。确定申请名称: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以个人名义申请需要个人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以公司名义申请需要公司营业执照)。

3.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中最关键的一步。商标注册前,必须进行商标查询。商标查询可以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通过商标搜索,你可以看到是否有你想要注册的商标的近似商标,或者是否注册了相似的商标。如果不进行商标查询,直接提交商标申请,就会出现类似商标或相同商标,使您的商标无法成功注册。(商标优先的原则:对于商标,谁先注册谁就拥有。),(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查询商标,可以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注册。)

4.如果商标查询结果出来,如果商标有近似商标或者相同商标,或者如果你想注册商标,它已经被别人申请注册,那么你就不能做了。只能用其他名称注册,或者在商标名称上加上一些显著的文字进行注册,提高商标注册的注册率。(如果查询结果中没有类似商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5.经调查,商标风险较低。如果可以注册,那么就要着手制作商标申请文件。需要使用的证件有:商标式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人名申请商标,需签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申请商标,需盖章)。

6.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后,进行为期3-4个月的正式审查。正式审查通过的,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否则,该商标将不被接受。(一般来说,材料是完整的,将被接受,日期是自提交之日起3个月)。

7.正式审查结束后,将进行为期6-7个月的实质性审查。实质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如果收到公告通知,商标将被驳回(全部驳回)或部分驳回(部分小类商标被驳回)。拒绝还将收到书面文件。

8.公告初审通过后,启动登记公告。注册公告时间为3-4个月。在注册公告期间,无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注册成功。

注册商标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

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转让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

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注册商标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眼睛看不见东西、比喻认识不清)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故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公司注册商标查询步骤的相关内容,接下来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商标查询(四个项目:商标文字、商标权利状态、商标注册人名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向查询人提供有关商标信息的一种服务。商标注册查询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查询;另一种是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查询。

商标查询所提供的查询结果及建议,仅供查询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参考,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将查询结果或依据建议申请商标注册或满足其他商业需要,由查询人自行决定并承担产生的后果;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查询结果,不含从查询之日起前六个月内申请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十一条所规定的内容;商标查询中如果存在多个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权利信息时,仅选择其中的一个提供给查询人;如果未能给查询人提供应有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提供信息有误,可免费为查询人再提供一次查询服务为限,原交查询费不退;一个项目的商标查询限填一项商标及一个类别的十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查询费按次收取。

商标注册申请步骤有哪些?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以上顺利注册下来的时间一般在14个月左右。

商标共存的类型有哪些?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那么商标共存的类型有哪些呢?商标共存的类型:

1、善意的商标共存与恶意的商标共存根据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在共存期间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将商标共存分为善意的商标共存和恶意的商标共存。这里的善意和恶意均是指共存关系成立之后共存的商标权利人主观上存在不正当目的。

2、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和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这样的划分是基于共存的客体即商标是否注册而来的。因为商标注册与否,其公示效力的大小是不同的,这关系到第五章中分析商标共存合理限制、共存商标权利人之间请求权的有无和大小的论述。

3、法定的共存、特定的共存和约定的共存这一分类是以相抵触商标共存产生的机制或途径所作的分类,是本文的重点。这样分类对全面认识和把握商标共存问题具有很好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也对行为人如何确立相互间相抵触商标共存提供依据。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知识产权小编来给大家讲讲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后需要每年年检么?

无需每年年检,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指定期限内续展或宽展。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此条款也提醒商标注册人,商标核准注册后应注意监控有效期满时间,避免因未办理续展手续造成商标注销。

二:注册商标在使用中能改变么?

不可自行改变。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应严格以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使用,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是什么样子使用中就应与之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可能会产生被责令限制改正甚至撤销注册的风险。

三:注册商标不能满足所需怎么办?

另行申请+重新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已经核准注册商标的项目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经营商品或服务范围的或因为实际经营需求要进行商标标记改变的,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或重新申请,在获得新的商标注册后再根据所核定项目及商标进行使用。

风险: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或者改变商标标记使用有可能因为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构成近似而产生侵权风险,引发更多的纠纷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新申请与另行申请反而可以更低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将此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册人信息变更,商标如何处理?

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在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企业登记地址产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对名下商标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且在实务中是需要对名下全部商标进行变更。

风险:一方面,如果不进行及时变更可能会发生上述第2点情形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没有代理机构代为注册申请且发生了被他人提起撤三、无效等程序时,官方会按照原地址进行文件寄送,以此造成因无法接收文件而无法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等情况进而可能造成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严重后果。

五:商标被他人提“撤三”,怎么办?

因我国商标注册量极大,而能被用来注册商标的元素有限,为了促进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使用的积极性,避免大量商标闲置造成商标资源浪费,我国《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实务中不免发生在后商标申请人对构成障碍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的“撤三”情形,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撤三”。如果您的商标一直在使用却收到了“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也无需惊讶,收集证据并及时答辩方可。

1、时间上的应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的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证据材料,时间的计算方式与本公众号《驳回复审失败的救济途径》内容一致,可参照。

2、证据上的应对:证据材料应限定在①指定三年期间②被提起撤三的商标③被提起撤三商标所核定的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也需具体看撤三申请人所指定要申请撤销的项目。更多应对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公众号《应对撤三,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3、“正当理由”的抗辩:《商标法》设置的“撤三”规制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如果商标注册人确实存在“正当理由”的,则可以此抗辩。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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